信息来源: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局测管科 | 发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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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测量单位、建设单位:
为更好地实施《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方案(试行)》,我科经过分组研讨草拟了《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方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包括《东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规程》、《东莞市建设工程联合测绘办事指引》等相关内容,现征求各有关单位(科室)意见:
一、请松山湖管委会、水乡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设计与工程监管科等建设工程审批相关科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镇街自然资源分局、规划所(不动产登记中心)针对建设工程联合测绘实施测绘的时间节点及所需测绘成果标准、时间、测绘成果审批需求、联合测绘方案实施及建设工程全流程审批涉及测绘事项整合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针对人防测绘的技术规程及成果样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请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针对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方案及系统架构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请市测绘院、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针对联合测绘质检、入库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请工程建设单位针对联合测绘办事指引及办事流程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请测绘单位针对联合测绘技术规程、办事指引、办事流程、成果标准、质检标准等提出意见或建议。
请各相关单位于1月15日(星期三)前将意加盖公章后发送至14407694@qq.com,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王元怀26983682,13713418962;沈奇祥22499952,15920693072